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3-11-20
我县共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总面积73.34万亩,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,全部在林业局所属的九个国有林场的林业用地中区划界定的,其中:黄玉林场56580亩;玉河林场66700亩;新开道林场69700亩;五七林场123030亩;桃山林场69150亩;奎兴林场69540亩;胜利林场80400亩;北安林场121900亩;实验林场76400亩。共安排225名管护人员和19名兼管人员对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,签订管护合同225份,设立公示碑9个,宣传牌14个,责任区牌225个。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和培育,基层单位管护经营到位,实现了区域内林地面积不减少和蓄积量的增长,为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。